一、党、群团组织设置及职能

1.党总支委员会

设书记、副书记、组织统战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2.党总支组织员

设组织员1人。

工作职能:负责党员管理系统维护、组织关系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指导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党务具体工作。

3.团总支

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教师兼职1人,学生1人)。

工作职能: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思想教育引领、学生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管理、学生权益维护、指导学生会工作、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团内评先评优等团组织具体工作。

4.工会分会

设分会主席1人(兼)。

工作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吸引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任务、发挥教职工参政议政,支持参与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教职工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等。

5.学生会

学生会干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有关规定配备。

工作职能: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各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学风、校风,协助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团结服务广大同学,维护合法诉求和同学权益。 


二、行政及内设机构设置与职能

1.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

2.学生管理科

设科长1人。

工作职能: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评先评优、学生资助、学生创业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大学生国防教育与征兵、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协助做好辅导员管理等学生管理具体工作。

3.教务管理科

设科长1人。

工作职能: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检查、实验实训课程安排、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教学资料管理、教科研管理、考试考务、专业教师业务培训、社会培训等教学科研管理具体工作。 

4.综合管理科

设科长1人。

工作职能:负责党政工作协调安排、党政会议记录、日常办公工作联络、宣传思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具体工作,协调党政领导做好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及交办的其它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