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表彰先进,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先进集体
2022、2023级全日制各教学班。
2、先进个人
2022、2023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校内、校外五年制学生)。
二、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三、评选依据
按照《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和“学生公寓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评定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班级目标量化评比结果等,召开工作部署会,分解任务。参评各班级要召开学习宣传会,学习评选文件,掌握评选条件、程序、要求等。
2、推荐评议
11月11日-11月15日:
评优工作按照注重考核、民主评议的原则进行。各学院评优工作,班级要成立有学生广泛参与的班级评议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程序照,参照指标分配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
各团学组织、学生公寓楼管会应由管理部门成立评议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和程序,参照指标分配表附件四推荐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教学合作点成立评议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程序照,参照指标分配表附件五评选2023级五年一贯制“先进个人”。
3、填写“个人申请表”
11月15日-11月18日:
拟推荐先进班集体以及先进个人需如实填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项目评选审批表》、《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个人项目评选审批表》。
4、二级学院评审与公示
11月18日—22日:
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审核各班级提交的评审结果及材料,召开评审会,研究通过本年度学生评先评优结果,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教学合作点、各团学组织、学生公寓楼管会应由管理部门负责评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1月22日前将评审结果汇总表(签公章)及电子表报学生处董方涛老师处。
5、学校评审及公示
11月25日—11月29日:
经学生处复核后,按照相关流程公示并报学校有关会议批准。
五、评审要求
1、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流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评优工作的导向性,切实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由于审核、审批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2、评选和材料的准备过程是对学生实施教育的契机,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零投诉。把好材料审核关,保证报送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学生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