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经信息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宇豪同学(学号:2401020328)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信息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科反映。
学生管理科:2号教学楼3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5284625
联系人:刘老师
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6日
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经信息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宇豪同学(学号:2401020328)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信息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科反映。
学生管理科:2号教学楼3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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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