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依法治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科学发展,切实增强我院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制定我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党务行为,提高党务效能,切实加强民主监督,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努力推进学院党建工作的创新和提高,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维护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2、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有序推进,既要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
又要结合学院实际,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事务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关系。
3、坚持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4、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二、公开的内容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项外,凡是党员和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都应公开。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在学院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院总体发展思路、事业发展规划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三)各级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职责情况;
(四)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与党内其它制度建设情况,党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五)党代会筹备、召开的有关情况;
(六)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分子的推荐、发展对象的培养、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与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奖惩情况;
(七)贯彻执行干部政策及干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学院干部制度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八)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与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违法违纪案件及重要信访的查处情况;
(九)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整改情况;
(十)党员和群众关注的、经党委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主要形式、程序和要求
(一)主要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公开;
1、媒体。充分利用校园网、报刊、宣传橱窗和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2、党代会。通过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3、会议。通过院党委扩大会、院中层干部会、党总支
书记会议、民主党派座谈会、离退休人员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情况。
4、公文。通过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
5、其它形式。通过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电话答复、信件回复等形式公开。
(二)程序
常规事项按日常工作程序依法依纪公开。
重大、敏感事项或由党员群众个别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履行下列程序:
1、方案提出。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并征得院分管领导同意。
2、内容审核。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准备公
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进行审查,特别重大、敏感事项要由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政机关审核。
3、实施公开。根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方案,对院内外公开。
(三)要求
1、征询性的公开项目(征求意见的)一般应在决定、决议形成前7日公开;告示性的公开项目一般应在工作结束后7日内公开。
2、对党务公开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直接向党务公开的部门反映。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党务公开监督小组。
(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党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将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措施,并将其纳入部门管理程序,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学院党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全院师生员工和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