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及校园车辆停放秩序,优化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校纪委安全督查组近期将开展校园电动车入校及校园车辆停放秩序专项督查行动,教职工督查情况将作为师德师风等评选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他从业人员的督查情况将通知到其职能监管部门。请各单位一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校内车辆顺畅通行、管理规范、安全有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学期正式实行以来,仍有少部分车电动车未按要求上报录入,近期内请相关人员做好车辆申报录入工作,避免造成门岗车道交通阻塞,影响校园交通秩序。
2.校内公务车及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后,请自觉在划定的车位规范停放,未划定停车位的路段、场地禁止停放车辆。
3.电动车及自行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在道路、机动车位及行人通行区域随意停放。
4.学校所有建筑物的消防通道、过道走廊内不得停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及电动车。
5.因学校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现有停车位无法满足需求的,经保卫处同意后,允许机动车辆临时有序停放其它路段,但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严禁在道路交会路口处停放车辆。
6.车辆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原则,按停车位标线停放,做到线内停车,不挤占车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互不混停。
7.物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各楼宇及周边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的管理,对乱停乱放行为及时纠正制止。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支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电动车管理及校园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保 卫 处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