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十三周(5月11日~5月17日)至第十四周(5月18日~5月24日)进行。现将本项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教学进度安排的执行情况。 (1)请各系、部认真核查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课表和实际上课情况。如发现不统一,请及时报告。 (2)根据教学日历,检查各类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如发现教师未经批准删减课程内容或拖延教学进度1?4以上情况,请及时报告。 2、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1)全面了解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情况。 (2) 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尤其是到课率检查)、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方面情况。通过抽查作业、问卷调查、开座谈会、实验技能抽测等方式,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3)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情况。 (4)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教学情况;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情况。 3、实践教学情况 (1)各种教学设备的使用与保养情况。 (2)教学见习、实习进展情况。 4、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各系、部要认真检查教师上课执行规范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教师教学纪律等情况做好记录,发现有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应及时填写“教学事故报告单”,上报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处理。 5、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各系、部根据教学评估要求检查系部及教师有关教学资料的收集准备情况,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 二、 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1、组织听课 各系、部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院领导、教务处有关人员将到各系、部随堂听课。 2、召开座谈会 针对教学检查内容,各系、部要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要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情况的反馈意见,并收集反馈意见材料。 3、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联合督察组、督导办组成“期中教学检查组”,到各系、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重点检查教师授 课手册和教案。教案检查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牵头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时间定于5月13日(星期三)下午,各系、部应提前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含外聘)。 三、要求 为切实提高期中教学检查质量,请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安排落实,组织听课、评课,并按评估要求收集听课、评课记录材料。检查结束后,请认真加以总结,总结材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请于5月30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09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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